索 引 号: 035200054/2023-0003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16 17:20
标题: 关于印发《大同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印发《大同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7:20 来源:信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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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大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印发通知--单位申报--商讨整合--上报审批--发布实施”的程序,制定了全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联查实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成员单位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三、提升监管效能。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

四、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成员单位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联系电话:0352-2831085

邮 箱:dtjgk7011@sina.com


附件一:大同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直各成员单位)

附件一: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直各成员单位).xlsx

附件二:大同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县区)

附件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各县区).xlsx

                                                            大同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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