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4-0022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1-22 09:57
标题:
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 09:57
来源:认证科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
现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4〕193号)转发你们(以下简称《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要充分认识到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推进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优化改善,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要加强沟通交流,按照《通知》要求,合力推进治理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总结梳理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做法对口上报上级部门。
附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同市公安局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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