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fgw00/2025-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1-23 12:43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文号: 同发改法规发〔2025〕4号
时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12:43 来源: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同发改法规发〔2025〕4号

市经开区创新发展部、各县(区)发科局: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对我委1992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和其他文件展开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284份文件予以废止,61份文件宣布失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文件目录清单.xlsx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8日

(此文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