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fgw00/2025-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1-23 12:43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文号:
同发改法规发〔2025〕4号
时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12:43
来源: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
同发改法规发〔2025〕4号
市经开区创新发展部、各县(区)发科局: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对我委1992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和其他文件展开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284份文件予以废止,61份文件宣布失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政策文件目录清单.xlsx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8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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