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5-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1-10 14:39
标题: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信息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0 14:39
来源:大同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2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并银发〔2020〕35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规金〔2024〕1号)规定,经审核柴叶梅创办的大同市平城区增益烟酒店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1523423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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