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

时间 : 2024-02-21 09:33      来源 : 大同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是指平等主体即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通过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将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由双方选定或者仲裁机构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启动仲裁的前提必须是双方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或者合同订立的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双方均可申请仲裁。经仲裁庭审理作出的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或调解,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不解决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解决有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福利等方面的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