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5200013/2022-00142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15:46 |
标题: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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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水(第二批)污染防治》(晋财资环〔2021〕40号),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市财政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分配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第一次)的函》(同环函〔2022〕176号),大同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的通知》(同财建〔2022〕97号),下达有关县(区)财政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2021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90万元。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资金预算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资金使用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分配表》
附件: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转资金分配表.xls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