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B-SZFBGT-BGTWJ-2016-477 | 信息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6-07-06 00:00 |
标题: |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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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市委及直属各部门发送市政府的各类公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各县、区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6、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10、统一刻制、颁发市政府各委、局、办的印章。
11、负责市政府驻外联络处的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全市货币政策、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起草金融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掌握全市金融运行情况,统筹协调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培育发展,指导组建新的地方金融机构。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拟订吸纳民间资金的政策、规划与措施。依法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金融业的招商引资。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机关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14、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预算的单位包括: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大同市政务服务中心
大同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大同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
大同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
大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中心
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三、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4454.26万元,比2015年增加723.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16年基本支出2547.44万元,比2015年增加405.07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2016年项目支出1906.82万元,比2015年增加318.7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应急管理、审批大楼管理及网络维护、“OA”二期、政府网络线路租金、“12345”话务员工资等的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4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8.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