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码 | D202202140008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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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天镇县农村地区如何办理分户 | ||
诉求内容 | 薛先生来电反映:其是天镇县的村民,在村中有固定住所,村里大多数村民房屋都没有房本,望落实没有房本如果办理分户? | ||
诉求人 | 薛先生 | 处办单位 | 天镇县 |
处办回复 | 分户的依据是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制定,派出所是依据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制定的工作规范执行。第十二条: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申报材料:一、书面申请;二、居民户口簿;三、结婚证;四、宅基地证。 | ||
事件地点 | 天镇县 | ||
留言时间 | 2022-02-14 10:46:20 | 回复时间 | 2022-02-18 15:4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