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保报销政策
诉求编码 D20250413000965
诉求标题 灵活就业医保报销政策
诉求内容 高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参缴市本级灵活就业医保,了解到缴纳第一季度费用后,如果第二个季度没有及时缴纳,第二个季度住院产生的费用,依然可以使用医保报销,望落实是否有此政策。
诉求人 高女士 处办单位 医疗保障局
处办回复 已电话告知如想医保账户正常 ,不要超3个月不缴费;如超3个月不缴费,则第4个月从1号开始医保停用。
事件地点 平城区
留言时间 2025-04-13 14:42:02 回复时间 2025-04-14 10: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