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编码 | F202504250020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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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标题 | 再婚假期和初婚是否一致 | ||
| 诉求内容 | 李先生通过省平台咨询:大同市再婚婚假和初婚婚假时间是否一样。 | ||
| 诉求人 | 李先生 | 处办单位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处办回复 | 根据202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 ||
| 事件地点 | 平城区 | ||
| 留言时间 | 2025-04-25 16:09:25 | 回复时间 | 2025-04-30 11: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