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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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5/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                               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两清


            险等制度。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                               单 一 台 账 ”, 督 促 整 治 , 对 账 销 号 , 闭 环 管

            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完善城乡                               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一级政府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报告。


                 四、责任落实                                             村民 (居民) 委员会按照乡镇政府和街道


                 (一) 市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政府                           办事处统一安排,协助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主 要 负 责 人 任 组 长 的 领 导 小 组 , 制 定 实 施 方                   (五) 房屋产权人 (使用人) 是房屋安全


            案,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                               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首要责任,定期开展房屋


            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金落实、技术                               安全检查,自觉接受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


            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                              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


                 (二) 县级政府履行实施责任,制定工作                           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方案,充实监管力量,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五、时间安排

            治的政策、资金、人员保障。主要负责人要亲                                    (一) 重点排查 (2022 年 6 月-9 月中旬)。


            自挂帅,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分析                               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百日行动”,同步实施


            研判,推动工作落实。                                         房屋安全鉴定和隐患整治,及时消除重大风险


                 (三) 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                           隐患。

            理 和 指 导 责 任 , 按 照 “ 谁 审 批 谁 负 责 ” 的 原                   (二) 重点鉴定 (2022 年 6 月-12 月)。完


            则,强化本行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                               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的房屋安全鉴定,出具鉴


            管理,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                               定报告,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


            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服务。                                         (三) 重 点 整 治 (2022 年 6 月 -2024 年 5


                 (四)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网格化                           月)。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

            落实的责任,配齐规划建设办公室专职管理人                               全完善城乡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用作经


            员,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区内城                               营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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