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强省、市委市政府中医药强市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1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将目前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点的5大类71项中医适宜技术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和其它二级以上医院以中医为主要服务项目的科室进行的20种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支付标准
采用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相关疾病实行按比例单次和年度限额管理。参保人员因保障范围内的20种疾病在相应医疗机构门诊时,使用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由医保统筹基金按6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或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各病种医保支付单次限额和年度限额见(附件1)。
三、服务管理
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疾病参照门诊慢特病服务模式,实行定点服务和责任医师管理制度。参保人员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副高级职称以上中医医师诊断,符合规定的,纳入门诊慢特病服务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只能办理1种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病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医保、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相互配合,协同监管。卫健部门要做好中医适宜技术诊疗规范的监督指导,加强对中医适宜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管。
(二)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组织实施,尽快调整完善信息系统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制定经办服务规程,将中医适宜技术的使用纳入医保协议范围,强化日常管理,防止中医适宜技术滥用、乱用。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规范,合理治疗,确保服务质量。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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