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7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XXX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提升政府服务民营企业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推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给您说明的是:
2025年以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夯实组织保障、强化服务意识、助企纾解困难,全力以赴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立法工作。(一)统筹安排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为加快推进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对接市人大和各相关起草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将政府全年立法项目列出时间表,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大同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并公布。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单位,督促相关起草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立法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二)加强立法审查,严格按照相关立法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对相关起草单位提请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均先后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召集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市场主体召开了专题立法座谈会,对相关草案依法审慎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截至目前,《大同市消防条例(制定)》《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大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认真组织开展市法规、规章的评估、清理工作。经过前期评估,对于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大同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正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废止。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一)年初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同司函〔2025〕28号),制定任务分解推进表,将省政府22条举措细化分解为29项具体任务,清单式明确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任务并组织实施。(二)积极协调市政府办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并与省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实现互联互通,各级执法部门依托专栏公示涉企行政检查各类信息。(三)专项部署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印发《关于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统一行政检查主体梳理的依据、程序要求。制定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全员轮训工作方案,明确执法人员培训方式、学时等要求,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四)定期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进展情况统计工作,全面了解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制发工作通报、工作提示,督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三是持续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一)积极加强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等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律师事务所对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今年全市律所与工商联、企业召开座谈会85场,通过企业代表与专业律师之间的交流探讨,多角度、多方位分享了企业合规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合规管理的意识和合规治理的水平。(二)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编制结对服务名录,组织律所采取“1+1”结对服务的形式,点对点服务民营企业,调研摸排企业产业发展和经营面临的法治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分析梳理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建立服务台账,将法治工作延伸到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各领域,使依法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今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所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61家律所通过法治咨询、座谈问诊、法治讲座等方式为结对服务的2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共计300余次。(三)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推动各律所与市工商联所属23家商会一对一建立合作关系,为各商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遴选政治强、业务精的律师组建“专业镇律师服务团”“民营企业维权律师团”“高水平法律服务团”,建立法律服务资源库;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团进开发区”系列活动,法律服务团深入各县区,了解开发区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并就企业发展中普遍涉及的项目推进、惠企政策落实、权责分配、法律事务审查、劳资纠纷化解等进行了详尽说明和解答,向企业发放《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全面公开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信息;在市政务二厅增设“法律托管”服务咨询窗口,每天安排1名律师进行公益值班;依托11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的“民企法律托管服务岗”、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值班律师兼任“涉企法律服务专员”,负责对接新设立民营企业接待企业咨询、征集汇总企业法律托管需求或其他涉法需求,切实增强“法律托管”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实效性。
三、关于您提出的“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1、结合地方行政立法工作实际,研究完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主动研究解决涉企重大问题。围绕直接关系企业切身利益、各方面分歧较大的问题,采取召开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方式听取意见,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有序参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实效,增强政府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2、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乱罚款、执法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开展涉企执法案卷评查,汇编案例指导,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3、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务实举措持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聚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资源,围绕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做精专业法律服务、进一步做优高品质法律服务,以多元公共法律服务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大同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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