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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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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03 15:59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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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3 15:59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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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背景: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已进入特险期,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较往年形势更加严峻。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96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省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吉福“早研判、早排查、严管控、严责任,坚决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5个部分,分别是:1、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2、进一步夯实防火责任;3、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4、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1、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对森林防灭火作出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吉福“早研判、早排查、严管控、严责任,坚决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要求,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

2、进一步夯实防火责任。根据省政府和省林草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由市、县(区)政府统一部署,林草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完善和优化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建立县(区)、乡、村、户、护林员五级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县、乡、村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各涉林上级主管部门、涉林主体单位、涉林火源管控企业要逐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的管护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

3、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每个部门的职责。各部门依据《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省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文件精神,各司其责,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

4、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近期农耕时节野外用火的规律和特点,持续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安全用火、防灭火常识和紧急避险宣传教育,构建形成全媒体滚动宣传、防火区域全覆盖宣传、城乡一体无死角宣传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清楚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和野外用火的巨大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96号)文件精神,依托林草主管部门,抓紧组建专业队伍,配足装备;各乡镇和涉林主体单位,组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市林草主管部门参照省林业和草原局,选调作风过硬、业务精湛、装备精良、能征善战的优秀专业队伍,建立市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机动预备队,并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对全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同步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对辖区内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所需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以确保专业队伍建得起、养得住。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应急状态下的资金保障由发生火灾的涉林主体单位承担。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安排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责任不实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行为,予以严肃问责。

三、目标:实现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统一指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市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机动预备队伍;确保大同生态安全。

四、任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托林草主管部门,抓紧组建专业队伍,配足装备;各乡镇和涉林主体单位,组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市林草主管部门参照省林业和草原局,选调作风过硬、业务精湛、装备精良、能征善战的优秀专业队伍,建立市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机动预备队,并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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