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1-00024
信息分类: 同政办发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2-23 10:05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同政办发〔2021〕6号
时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10:05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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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涉林主体单位:

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已进入特险期,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较往年形势更加严峻。为继续巩固去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零火情的成绩,加强今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一部署,实现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的统一指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对森林防灭火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标本兼治、综合防控、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紧盯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防火于未燃之时,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要求、再部署。

二、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根据省政府和省林草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由市、县(区)政府统一部署,林草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火管护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建立县(区)、乡(镇)、村、户、护林员五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

三、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各县(区)要继续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护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网格要再加密,巡护力量再加强,抓好火源防控,对火灾高发区和高危险区开展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筑牢安全稳定底线。要认真细致排查隐患,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依法严肃处理肇事者,切实盯住“五头”(山头、地头、坟头、人头、源头),重点看好“五口”(村口、沟口、路口、卡口、入口),严格巡查“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要在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严格管控进山入林人群,果断收缴各类火源火种。各类护林员、检查员、瞭望员要到岗到位,巡山护林人员要加大巡护频次。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依法严惩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坚决制止烧茬燎堰、焚烧秸秆、带火种入山等行为,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近期农耕时节野外用火的规律和特点,持续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安全用火、防灭火常识和紧急避险宣传教育,构建形成全媒体滚动宣传、防火区域全覆盖宣传、城乡一体无死角宣传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清楚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性和野外用火的巨大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96号)文件精神,依托林草主管部门,抓紧组建专业队伍,配足灭火装备;各乡镇和涉林主体单位,组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队伍;市林草主管部门参照省林业和草原局,选调作风过硬、业务精湛、装备精良、能征善战的优秀专业队伍,建立市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机动预备队,并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对全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同步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对辖区内森林草原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所需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以确保专业队伍建得起、养得住。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应急状态下的资金保障由发生火灾的涉林主体单位承担。

六、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要对所辖区域的防火物资进行再清点、再补充,切实做到物资充足,装备精良。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扑火技能训练,时刻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要充分发挥前沿阵地的作用,从护林员、关卡、到乡镇、到县区,坚持层层防守,保证信息畅通。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扑火人员到位。要坚持科学扑救,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守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安排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责任不实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行为,予以严肃问责。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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