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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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持续高热超过 3 天;


                         2.出现气促(<2 月龄,RR≥60 次/分;2~12 月龄,RR


                   ≥50 次/分;1~5 岁,RR≥40 次/分;>5 岁,RR≥30 次/


                   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3.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4.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


                         5.出现嗜睡、惊厥;

                         6.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四)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七、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

                         (一)大于 60 岁老年人;


                         (二)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


                   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


                         (三)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


                   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


                         (四)肥胖(体质指数≥30);


                         (五)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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