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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文件·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大同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
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发 〔2021〕 14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 《大同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
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际,制定我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基金实施方案》(国发 〔2017〕 49 号)、财政部 实施方案。
等五部门 《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 一、指导思想
实 社 保 基 金 工 作 的 通 知》(财 资 〔2019〕 49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号) 和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划转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基本养老保险
(晋 政 发 〔2020〕 24 号) 要 求 , 结 合 我 市 实 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在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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