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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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1/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103 号),原则通过该项目区 《方案》,同意使用                          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便于农民生产,巩固脱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11.4901 公顷。                         贫攻坚成果,振兴乡村建设。
                 二、该项目拆旧区涉及西坪镇西咀村、滕                                 五、你区要加强拆旧区管理,加大复垦力

            家沟村、黑石崖村,聚乐乡小北庄村等 2 个乡                             度,确保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达
            镇 4 个行政村,拆旧区总面积为 13.7873 公顷,                       到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埋藏较浅的

            拆旧复垦总规模 13.7342 公顷,拟复垦新增耕地                         矿产资源时,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开采,一经发
            11.4901 公顷。                                        现将按照私挖滥采处理,并停止项目区实施。
                 项目建新区位于西坪镇西坪村、水头村、                                 六 、 你 区 要 严 格 落 实 资 料 存 档 和 管 理 制

            大坊城村,倍加造镇郭家窑头村等 2 个乡镇 4 个                          度,各类文本、图件、影像资料要规范保存,
            行政村,拟占地总面积 11.4901 公顷,其中耕地                         以便今后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要做

            9.3639 公顷。建新区主要用于安置易地扶贫搬                           好省自然资源厅增减挂钩系统备案工作。
            迁农民的住宅建设。                                               七、你区要健全完善相应的增减挂钩项目
                 三、你区可根据此批复方案,科学合理编                            管 理 制 度 , 加 强 项 目 工 程 质 量 和 资 金 使 用 监

            制项目区土地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经区政府审                               管,抓好拆旧地块整理复垦工作的组织实施,
            核同意后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                                  督促项目区实施进度,自批复之日起 3 年内完

                 四、你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尊重农                            成复垦验收并归还周转指标。
            民意愿、保护农村集体利益的原则,扎实做好                                                          大同市人民政府
            被拆迁村民的补偿、住房安置及后续的土地征                                                          2022 年 1 月 18 日

            收和权属调整等工作,切实做到改善农村人居                              (此件公开发布)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大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 〔2022〕 1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新修订的 《大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市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1 月 18 日印发的 《大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同政办发
            〔2019〕 8 号) 同时废止。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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