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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35200061/2022-00039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7-26 15:27
标题: 大同市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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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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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配合落实市安居工程建设及住房保障工作。

(二)统筹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专项补助资金。

(三)督促县区落实城镇旧住宅综合整治调查摸底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数据、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五)配合落实政府安置房源和配套用房的筹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督促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七)配合落实棚改贷款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收集各县区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现状。

(九)协助落实各县区保障对象的轮候和退出管理工作。

(十)协助落实各县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十一)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同市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中心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副处级。我单位内设科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建设事务科、信息科、工程技术科、棚户区改造事务科、租赁补贴科、公租房事务科、旧住宅区改造事务科、核查科、档案科。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81.49万元,支出总计1280.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9.19万元,下降22.4%,支出总计减少370.39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04万元,占比99.89%;其他收入(利息收入)1.45万元,占比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81万元,占比45.61%;项目支出696.23万元,占比54.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80.04万元、支出总计1280.0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70.39万元,下降22.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70.39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3.39万元,下降30.6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人员经费541.32万元,占比59.22%,日常公用经费42.49万元,占比4.6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4.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89.98万元,占9.84%;卫生健康(类)支出11.76万元,占1.29%;住房保障(类)支出812.30万元,占88.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94.23万元,支出决算9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7%。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90.75万元,支出决算8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独生子女奖励金、抚恤金、退休职工的提租补贴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8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在住房保障(类);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11.76万元,支出决算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决算增加1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在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1391.72万元,支出决算81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7%。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缴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残疾人保障金、公租房空置房源采暖费、物业费、公租房项目室内设计费、室内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费、精装工程监理费。较上年决算减少495.0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1.32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妇女卫生费、提租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4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万元,支出决算2.8万元,完成预算87.5%。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业务增加,用车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000元,支出决算2.8万元,完成预算87.5%。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家单位合并,业务增加,用车次数增加。

八、政府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基金支出366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正德嘉苑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采购支出总额1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督检查;单位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36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惠安新居公租房屋面防水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20分。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经费支付按照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审定值支付进度款。

正德嘉苑公租房室内装修工程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643.03万元,执行数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经费支付按照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的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大同市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大同市安居工程建设保障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docx

惠安新居公租房屋面防水维修费用绩效自评表.doc

正德嘉苑公租房室内装修工程款绩效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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