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2020年第9•10期
P. 23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9·10/202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4、关于印发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                               4、成员单位职责调整:根据各部门意见征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 年修订版)》 的函                          求结果对各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职责
            (环办大气函 〔2020〕 340 号)                               做了相应调整。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                                三、响应措施的调整
            省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预 案 的 通 知》(晋 政 办 发                      大同市根据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

            〔2020〕 50 号)                                       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 年修订版)》 进行
                 6、《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                           了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的制定及修订,同时
            室关于下发大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                               参考 《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

            通知》(同气防办 〔2019〕 33 号)                              对 本 预 案 进 行 不 同 预 警 级 别 的 应 急 措 施 的 修
                 7、《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打赢                           订,其中错峰生产要求根据大同市工业和信息

            蓝 天 保 卫 战 三 年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同 政 发                 化 局 、 大 同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 于 印 发 《大 同 市
            〔2018〕 69 号)                                       2019 年—2020 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重点行业错峰
                 8、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决战                          生产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同工信字 〔2019〕 221

            300 天,提升“大同蓝”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同                          号) 进行修订。
            政办发 〔2019〕 23 号)                                        因此,基于以上调整和变动,市生态环境

                 9、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同                          局牵头对 《大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进行
            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2020 年决战计划》 的通知                           修订。
            (同政办发 〔2020〕 12 号)                                      一、总则

                 10、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同市生态                                1.1 编制目的
            环境局关于印发 《大同市 2019 年—2020 年秋冬                            为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

            季工业企业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的通                              活的影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
            知 (同工信字 〔2019〕 221 号)                              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及时发布相应级别
                 二、应急指挥机构、职责、通讯联络人员                            预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

            的调整                                                率、减轻污染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维护
                 1、成员单位机构调整:市应急办现调整为                           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

            市应急管理局;市政管委会现调整为市城市管                               发 展 , 特 对 《大 同 市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预 案》
            理局;市环保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                              (2018 版) 进行修订。
            局调整为市工信局;市农委调整为市农业农村                                    1.2 编制依据

            局;市住建委调整为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1.2.1 法律、法规、规章
            调整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调                                   (1)《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中
            整为市卫健委;市食药监局调整为市市场监督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2015 年 1 月 1 日

            管理局。                                               实施)
                 2、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应急组名称调整:原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宣传报道组调整为新闻宣传组。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3、成员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的变动:                               (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9 号,2007 年 8 月 30



           · 22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