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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时间交付使用商品房;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商品房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应当依法向县区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提出商
第六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应当符合下列 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由县区行政审批
条件: 管理部门审核是否具备交付条件。
(一) 单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条 县区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
(二) 用水纳入自来水管网并分户装表供水; 开发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
(三) 用电纳入供电网络并分户装表供电; 擅自交付使用的,要向市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和
(四) 燃气管道纳入燃气管网并管网到户;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
(五) 具备供暖条件; 第十一条 市住建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
(六) 电话通信、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等端口 开发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
铺设到户; 擅自交付使用的列入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重点
(七) 小区内道路符合建设要求和通行条件; 监测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建议预
(八) 雨水、污水需实行分流排放的,应分 售资金监管部门暂停其预售监管资金的拨付并
别纳入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向核发房地产资质的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资
(九) 消防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 质等级。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必须通过消防验收或 第十二条 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应
依法备案抽查合格; 当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按照国家相关
(十)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符合安全运行 规定 15 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确
要求; 认合格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 《工程竣工
(十一) 人防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达到 验收备案表》,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
人防工程技术标准,必须通过人防工程竣工验 第十三条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有关
收并备案; 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擅自交付使用的,由
(十二) 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确定,符合前期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物业管理要求; 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
第七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其配套基础 发企业应向买受人明示该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
设 施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移 交 有 关 单 位 维 护 管 备案表》;并提供给用户 《住宅使用说明书》 和
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 30 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前 , 与 选 聘 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完 成 物 业 共 用 部 第十五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
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商品房交付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第八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出现业主投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
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积极配合县区行政主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部门接受调查,妥善处理业主投诉。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如确有侵害业主合 进行解释。
法权益行为的,由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曝光,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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