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2022年第1期
P. 5
·大同市人民政府文件· 1/202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四条 大同市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申请自 突出成绩,达到省内或市内领先水平,质量管理
愿、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示范引领的原则。 模式和方法具有创造性、独特性和可推广性;
第五条 大同市质量奖的申报、受理、评 (三) 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导向、环
审、表彰、宣传推广及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 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法
本办法。 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四) 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
第六条 大同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 事故。
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是大同市质量奖 第十一条 申报大同市质量奖的个人须具
评选工作的领导机构,指导、推动、监督大同 备以下条件:
市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审议大同市质量奖获奖 (一) 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名单。 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 大同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 (二) 从事质量相关工作 3 年以上,在质量
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 管理理论研究或实践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模式、
体负责大同市质量奖受理、评审、监督及日常 方法、经验或成果,对我市质量发展事业作出
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突出贡献。
(一) 制 (修) 订 评 选 工 作 方 案 和 评 选 第十二条 已获得大同市质量奖的组织或
标准; 个 人 在 获 奖 后 两 个 评 选 周 期 内 , 不 得 重 复 申
(二) 组织大同市质量奖的评选工作; 报。获得大同市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
(三) 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可继续申报大同市质量奖。
(四) 对获奖组织和个人履行责任与义务情 第四章 评审标准
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大同市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参
(五) 负责评选异议处理。 照 DB14/T1462 《山 西 省 质 量 奖 评 选 方 法》、
第八条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及大同经济 DB14/T1463 《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大同市质 及 DB14/T1464 《山西省质量奖个人类评价规
量奖的培育、发动、推荐和推广工作。鼓励各 范》 等。评审标准可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
县 (区) 在本辖区内开展质量奖评选工作。 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第九条 大同市质量奖评选不收取申报组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织和个人任何费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委托有 第十四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评选年发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承担评选具体工作。 布大同市质量奖申报通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五条 符合大同市质量奖申报条件的
第十条 申报大同市质量奖的组织须具备 组 织 和 个 人 应 当 如 实 填 写 大 同 市 质 量 奖 申 报
以下条件: 表,连同必要的实证材料一并报送各县区 (含
(一) 在大同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 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
开展活动 3 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报组织和个人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 坚持质量第一理念,在质量水平、创 准确性负责。
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 第十六条 各县区 (含大同经济技术开发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