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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4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4
2024024··44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同政办发〔2024〕20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同市重大行
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
简称《目录》)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
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
序的指导。 ն൧ದᆟک܄Б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
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大同市关于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市交通局 2024年4月
2 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
3 大同市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 市交通局 2024年8月
4 大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市规自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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