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4/2025-00054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8 17:05
标题: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抽样实施细则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抽样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8 17:05
来源:产品质量科
1 抽样方法
(1)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经营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2)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3)抽取时将样品分别盛装在两个合适的容器中,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作为备用样品。抽样数量按产品标准规定执行(最小抽样数量详见表1)
表1 抽查产品数量要求
序号 |
产品品种 |
检验样品数量 |
备用样品数量 |
1 |
车用汽油 |
2L |
2L |
2 |
车用柴油 |
3L |
3L |
3 |
车用尿素水溶液 |
2L(2kg) |
2L(2kg) |
2 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 18 号)
GB17930—2016《车用汽油》
GB19147—2016《车用柴油》
GB29518-2013 《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AUS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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