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0/2024-0010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5-31 10:33
标题: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文号:
同财农〔2024〕25号
时效:
大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10:33
来源:大同市财政局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27号文件,现下达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100万元。该项指标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按照《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县(区)要结合当地巩固衔接规划,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及时将资金匹配到项目,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晋财农〔2023〕76号)要求不得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不得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违规将衔接资金拨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地方融资平台、乡镇(街道)等非最终收款人账户。
附件: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
大同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 |||
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市县名 |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备注 | |
金额 | 其中: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奖励 | ||
大同市 | 100 | 100 | |
云冈区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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