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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边督边改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12 16:50
标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文号:
时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发布时间:2025-06-12 16:50
公开单位:大同市人民政府 (第八批 2025年6月5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7 | D3SX202506040017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旺街道柳港园A区外围,商贩占道经营早上6点-晚上10点,噪声扰民。 | 平城区 | 噪声 | 柳港园A区外围,商贩为自发形成临街市场,附近农民卖菜,占道经营时间大约是早上6点-晚上8点,占道经营行为不合规,个别存在喇叭扰民,少数经营到晚上10点。 | 属实 | 清理违规占道经营商贩,加大巡查力度并积极劝阻使用喇叭行为,减轻噪声扰民,确保整治效果的持续。 | 对占道经营卖菜的商贩进行法规宣传和劝导,签订整改承诺书,告知商户利用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告知外围商户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晚上10点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高音喇叭宣传,中午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不能使用喇叭宣传,晚上10点以后不能使用喇叭宣传。商户、商贩表示愿意整改,承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 已办结 | 无 |
9 | D3SX202506040033 | 大同市阳高县汽车站西面的公路与高柳街的交汇处,北侧养殖户较多,有粪水污染。龙泉工业园区周围有异味,还有粉尘污染。园区内有污水坑。 | 阳高县 | 水 | 1.关于阳高县汽车站北侧养殖户粪水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2003年,原阳高县发展计划局(现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将修建的51栋日光温室大棚进行出租,其中养殖户30家,目前养猪的21户(大猪2075头,母猪217头,中猪656头,仔猪958头,共计3906头),均在大棚内进行生猪养殖,部分动物粪便排到阳高县汽车站西南的公路与高柳街交汇处,排污面积共约200多平方米,均来源于21户养殖户。 | 基本属实 | 针对养殖户粪水污染问题,建成1处达到环保要求的高标准尿液处理池和1处粪便集中堆放场;针对气味问题,一是制定《园区异常天气下清污、投料等作业的管控措施》,督促企业加以落实,二是责令山西弘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残留物料进行清理,三是责令山纳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合成车间立行立改,紧急更换垫片,彻底消除漏点;针对粉尘问题,对山西京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工地和安泰路东一条裸露土堆苫盖抑尘网,在安泰路安排洒水车加大洒水频次,抑制粉尘污染;针对积水坑问题,安排一台吸污车抽取两个积水坑内的雨水,并送至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同步对防洪渠进行清淤,畅通水流,提高水流速度,防止形成死水。 | 1.关于阳高县汽车站北侧养殖户粪水污染严重问题。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目前已对该范围养殖户完成了排查工作,6月8日安排了县公用事务中心组织清运队对现有粪便堆放场地进行集中清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关于龙泉工业园区周围气味刺鼻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园区内共有企业51家,其中产生气味的企业主要有3家,均位于园区大泉山路南化工产业集聚区,分别是山西弘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启特科技有限公司、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山西弘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停产,启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关停(目前不存在任何气味)。群众反映园区刺鼻气味的主要形成原因,一是园区地势低洼,近期降雨频繁地面潮湿,遇低气压等气象条件不利时,化工企业管道、企业清污、集中投料等工序,容易造成气味个别时段集聚;二是山西弘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停产后,部分物料残留未清扫干净;三是6月4日山纳公司合成车间氯化氢管道法兰连接出现漏点,维修期间内释放出少量氯化氢气体。 | 2.关于龙泉工业园区周围气味刺鼻的问题。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一是及时对园区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各项要求,并制定了《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关于异常天气下清污、投料等作业的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易产生气味企业的管理力度,确保有效降低气味逸散;二是山西弘华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残留物料进行了清理,有效降低了气味逸散;三是山纳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及时完成了垫片更换工作,更换后氯化氢管道输送正常,未发现氯化氢泄漏。 | |||||||||
3.关于龙泉工业园区粉尘污染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今年园区有4条道路(安泰南路,安泰路东一条、安泰路东二条、安泰路东四条)和3个在建项目(山西京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利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地和中晋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同步施工,工程量大,运输车辆多。经排查粉尘污染点共三个,分别是山西京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安泰路东一条、安泰路,其中山西京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和安泰路东一条由于施工开挖形成土堆未及时苫盖,易产生扬尘扩散;安泰路作为园区主干道,来往运输车辆多,导致形成了扬尘。 | 3.关于龙泉工业园区粉尘污染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对山西京开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和工业园区安泰路东一条施工工地裸露土堆苫盖了抑尘网,在安泰路安排洒水车每天定时洒水,并根据实际天气状况适时增加洒水频次,粉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抑制。 | |||||||||
4.关于龙泉工业园区内有多个臭水坑的问题。经排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园区工作人员共排查出3个集聚水坑,一个位于发改路东防洪渠以南,面积约100平方米,存水量约30立方米;另一个位于发改路西中联大道以南,面积约60平方米,存水量约50立方米;第三个是发改路东侧防洪渠,存水量1800立方米。以上三个集聚水坑形成的原因是今年降雨频繁加上季节性返水,造成雨水集聚,并非臭水坑。 | 4.关于龙泉工业园区内有多个臭水坑的问题。该问题已办结。园区已安排了一台吸污车及时抽取积水坑内的雨水,并将抽出的水送至园区污水厂进行处理,目前无雨水聚集,同步对防洪渠完成了清淤,目前防洪渠水流畅通。 | |||||||||
10 | D3SX202506040019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御河西岸南环桥到开元桥,御河10号东墙外树林被挖,南门有露天烧烤摊,油烟排放,破坏环境。 | 平城区 | 生态 | 该地块为市政府国有存量土地,市政府修污水箱涵期间,对该地树木进行了清除,该地块目前已更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了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拟进行开发,不宜补种树木。御河10号南门处有两处露天烧烤摊,存在烧烤油烟排放情况。 | 属实 | 御河10号东墙外空地已更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取缔御河10号小区南门露天烧烤摊,劝导其规范经营。 | 关于御河10号东墙外树林被挖问题,该地块目前已更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拟进行开发,不宜补种树木。关于南门有露天烧烤摊问题,立即进行规范性劝导,劝导后两处烧烤摊立即撤摊,并承诺不再进行露天烧烤。 | 已办结 | 无 |
18 | D3SX202506040042 |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灵丘火车站北面,花岗岩石料厂东侧有一座冶炼高炉,无环保设备,违规生产。 | 灵丘县 | 其他 | 举报内容的位置地点共涉及两家企业,两家公司均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家公司均正在生产,配套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但调查中发现两家企业均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 部分属实 | 立行立改,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 两家公司均于6月6日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并责成专人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 已办结 | 2025年6月5日,分别对两家公司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行为进行了立案,并已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
35 | D3SX202506040024 | 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铂悦城小区*号楼西侧电梯,噪声伴有震动扰民。 | 平城区 | 噪声 | 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铂悦城小区*号楼*单元有电梯2部,6月5日现场用声学与振动测量仪器(有校准证书)对电梯机房各零部件进行了噪音测试,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要求检测该电梯驱动主机噪音,距离1.0米,高低1.5米处进行测量,取3点噪声值70.9dB、72.0dB、72.3dB,取测得平均值噪音值为71.7dB,噪声要求低于80dB(分贝),电梯噪声符合要求。检测噪音结果告知了当事人,对检测结果表示满意。 | 部分属实 | 电梯运维公司加强对电梯使用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证电梯运行噪声符合要求。 | 经技术人员现场检测,电梯噪声符合国家标准,群众对噪声结果满意。电梯维保单位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电梯机房安装电梯时已加装了隔音垫等设施。 | 已办结 | 无 |
62 | D3SX202506040014 | 大同市左云县管家堡乡山台边村,侵占损毁林地,建设厂房。 | 左云县 | 生态 | 对该养殖厂房占地范围进行了测量,该养殖场厂房占地共30.13亩,其中南部固定养殖区26.65亩,于2011年备案后开工建设,为设施农用地。侵占损毁林地建设厂房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对其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 | 北部晒羊场3.48亩,违法建筑已于6月9日拆除,同时开始补种树木,恢复植被。 | 阶段性办结 | 2025年6月5日立案调查,出具了《林草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下达了《鉴定意见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拟对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
北部晒羊场3.48亩,经调取地类性质,2021年建设时为灌木林地,权属为集体林地,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属实。 | ||||||||||
70 | D3SX202506040020 | 平城区财富官邸小区一期*楼*单元*号,电梯运行产生的震动,家里振动产生低频噪音,通过固体传送噪音,影响生活。 | 平城区 | 噪声 | 工作人员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财富官邸一期*-*-*楼有电梯2部,工作人员、物业经理、电梯维保人员、检测公司人员及投诉人来到电梯机房,检测公司人员现场用声学与振动测量仪器(有校准证书)对电梯机房各零部件进行了噪音测试,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要求检测该电梯驱动主机噪音,距离1.0米,高低1.5米处进行测量,取3点噪声值74.2dB、76.8dB、71.3dB,取测得平均值噪音值为74.1dB,噪声要求低于80dB(分贝),电梯噪声符合要求。 | 基本属实 | 电梯运维公司加强对电梯使用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证电梯运行噪声符合要求。 | 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电梯维保单位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电梯运行速度,将电梯额定速度从原设定值降至1.5m/s,减少运行震动;更换对重靴衬,优化电梯配重系统,并安排每月一次的专项检查,确保长期稳定性;更换曳引轮,消除因设备磨损导致的异常震动;调整抱闸运行间隙,避免机械部件摩擦产生噪音;加装抱闸防震垫,进一步缓冲震动传导至墙体。2025年5月29日,经现场噪声检测,距离1.0米,高低1.5米处进行测量,取3点噪声值74.2dB、76.8dB、71.3dB,取测得平均值噪音值为74.1dB,噪声要求低于80dB(分贝),电梯噪声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检测噪音结果告知了住户,对检测结果表示认同。整改完成后,工作人员进行回访,居民认为噪声产生的原因是房屋主体结构设计不合理造成,社区就此问题建议居民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指引。 | 已办结 | 无 |
83 | D3SX202506040023 | 平城区财富官邸一期*楼*单元*号电梯产生震动,低频噪音。 | 平城区 | 噪声 | 工作人员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财富官邸一期*-*-*楼有电梯2部,工作人员、物业经理、电梯维保人员、检测公司人员及投诉人来到电梯机房,检测公司人员现场用声学与振动测量仪器(有校准证书)对电梯机房各零部件进行了噪音测试,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要求检测该电梯驱动主机噪音,距离1.0米,高低1.5米处进行测量,取3点噪声值74.2dB、76.8dB、71.3dB,取测得平均值噪音值为74.1dB,噪声要求低于80dB(分贝),电梯噪声符合要求。 | 基本属实 | 电梯运维公司加强对电梯使用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证电梯运行噪声符合要求。 | 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电梯维保单位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电梯运行速度,将电梯额定速度从原设定值降至1.5m/s,减少运行震动;更换对重靴衬,优化电梯配重系统,并安排每月一次的专项检查,确保长期稳定性;更换曳引轮,消除因设备磨损导致的异常震动;调整抱闸运行间隙,避免机械部件摩擦产生噪音;加装抱闸防震垫,进一步缓冲震动传导至墙体。2025年5月29日,经现场噪声检测,距离1.0米,高低1.5米处进行测量,取3点噪声值74.2dB、76.8dB、71.3dB,取测得平均值噪音值为74.1dB,噪声要求低于80dB(分贝),电梯噪声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检测噪音结果告知了住户,对检测结果表示认同。整改完成后,工作人员进行回访,居民认为噪声产生的原因是房屋主体结构设计不合理造成,社区就此问题建议居民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指引。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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