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022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26 18:01
标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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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8:01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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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办公室,邮编:037000;电话:0352—51891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并且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分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政策发布质效,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更为开放、透明、高效的政府治理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84件,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市政府全体会议1次,新闻发布会39场,回应热点关切32次,政策解读123件,多样化解读达30%,实现政府信息高普及、高覆盖、高知晓。完善法定事项公开目录,全市11个县区及36家市直部门按机构职能梳理确定各单位法定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动态更新。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办政务公开直播节目,以网络直播形式宣传政策、回应诉求、释疑解惑,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2024年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使用范围,开通“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扫码快捷阅读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台账登记备案制度。对当面提交申请的群众热情接待,对通过邮寄、网络依申请公开的群众及时电话联系受理。为有效服务群众,以便民答复的方式对不属于市政府办公室制作保存的信息进行了有效答疑。2024年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申请量较去年减少了19.5%,全年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结转下年7件,行政复议3件,维持2件,尚未审结1件,行政诉讼1件,胜诉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202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审核发布信息22698条,用户总访问量(PV)17742286次。独立访客(UV)3700026人,新增独立访客2745883人,平均访问时长1分32秒。坚持把握好主动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完善拟发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2024年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完善市规章库和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优化检索功能,规范政策文件统一版式。建设大同市政策文件库,汇聚市、县两级现行有效文件3989件。市级政策文件增加PDF原文查看和下载功能,方便群众获取。

(四)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全市20家政府网站和8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机器检查+人工复核常态化、多维度、全覆盖监管。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新格局,新开设6个专栏专题,维护34个,归档20个。依托大同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市级统一信息资源库全局规划,专栏专题融合公开、服务、互动三大功能,实现跨业务、跨县区、跨部门高效协同,推进信息资源场景融合,开发在线地图服务。专栏专题通过二次聚类信息数据,实现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实现政府网站资源的优化融合。

(五)监督保障

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大同市新时代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2024年大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梳理任务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推动各单位按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覆盖市县乡三级,切实提升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0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0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成效需要进一步彰显。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目录更新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还存在图文解读单一、形式不够多样化问题。下一步将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对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文件及规划做好相应的解读,并多形式提升解读质量;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落实责任,确保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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