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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级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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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18 09:22
标题: 《大同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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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8 09:22 来源: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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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修订意义

为了贯彻新要求,适应当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新形势,根据国家和山西省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近年来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修订了《大同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修订出台标志着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对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办法》修订过程

在《办法》经5位从事应急管理、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评审通过后,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等30个单位意见,并《办法》通过了大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报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三、《办法》的框架与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8章48条,从体系到结构、从机制到方式、从程序到内容,更加贴合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实际,更加符合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办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厘清了预案管理职责。《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相关部门(单位)在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职责作出了界定。

二、丰富了应急预案的体系架构。《办法》在继续保持总体、专项和部门三个层次的政府应急预案体系架构基础上,丰富了应急预案体系的架构内容,规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形式、要素和内容等可以结合实际灵活确定,突出人员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对安全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和内容,确保简洁明了易操作。

三、完善了预案备案制度。《办法》新增基层应急预案备案规定,要求乡镇(街道)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抄送有关部门。村(社区)应急预案报乡镇(街道)备案。《办法》对驻同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其他大型企业集团所属单位、权属企业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作了专门规定,细化了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差异。

四、规范预案演练制度。《办法》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策划实施、演练评估指导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规定。特别是细化了演练评估的核心内容,明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的评估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演练进行评估指导,推动解决演练实战性不够强、演练成效不够高等问题。

五、加强了预案数据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数据管理,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应急预案数据库管理,推动实现应急预案数据共享共用;并注重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推进应急预案管理理念、模式、手段、方法等创新。


解读单位: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2-624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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