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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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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2-10 10:01
标题: 大同:2024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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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2024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5-02-10 10:01 来源:大同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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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坚定扛起“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使命,扎实推进转型“四步走”,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加固,主要指标运行先抑后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效稳步提升。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02.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19.9亿元,同比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610.5亿元,同比下降1.7%;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072.1亿元,同比增长4.3%。全年GDP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7:33.9:59.5。

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9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其中,农业产值完成91.6亿元,同比增长3.6%,林业产值完成12.4亿元,同比增长3.7%,牧业产值完成81.2亿元,同比增长6.8%,渔业产值完成0.8亿元,同比增长16.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完成9.4亿元,同比增长5.2%。

工业生产逐月回升。全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7%,实现自5月起(增速-12.8%)连续7个月降幅收窄。从三大门类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9%;采矿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9%;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9.9%。从煤与非煤看,煤炭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2%;非煤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9%。从工业结构看,全市非煤工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为50.2%,比煤炭工业产值比重高0.4个百分点,转型“四步走”迈出坚实第一步。

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3%。其中,零售业增加值增长7.5%,住宿业增加值增长3.6%,餐饮业增加值增长5.3%,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3.6%,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8.9%,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0.8%。其中规上服务业稳中有升,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10.6%。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10.7亿元,同比增长0.8%。若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9%。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完成81.6亿元,同比增长25.5%;第二产业投资完成229.2亿元,同比增长11.8%;第三产业投资完成399.9亿元,同比下降8.0%。

消费市场持续向好。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87.7亿元,同比增长3.3%。分城乡看,城镇实现零售额668.4亿元,同比增长2.9%;乡村实现零售额119.3亿元,同比增长5.7%。分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实现717.8亿元,同比增长3.2%;餐饮收入实现69.9亿元,同比增长5.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31.6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51.9%,家电类零售额增长85.1%,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增长18.0%。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8.1亿元,同比下降3.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77.4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民生支出执行388.2亿元,同比增长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

金融存贷款持续增加。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完成5024.82亿元,同比增加324.38亿元,增速为6.9%;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完成2918.18亿元,同比增加357.98亿元,增速为14.0%。

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同比增长0.2%。八大类消费价格“五升三降”。增长的有: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增长5.1%,衣着类增长3.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增长1.2%,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增长1.1%,医疗保健类增长0.8%。下降的有:交通通信类下降2.1%,食品烟酒类下降0.5%,居住类下降0.4%。

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全年大同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2795元,同比增长5.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2904元,同比增长4.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6328元,同比增长7.3%。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2023年不变价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修订。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口径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全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5)资料来源:财政数据来自大同市财政局;金融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大同市统计局。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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