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7/2020-00007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0-01-31 16:58
标题: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31 16:58 来源: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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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写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次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文化旅游信息发布,为群众服务,文化旅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责任室,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大同市政府网站为我局主要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微博辅助公开,《大同日报》和《大同晚报》等报刊、大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也为文旅重要信息的发布渠道之一。2019年1月,原文化局和原旅发委合并成立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改革完成后,局办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运行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平稳衔接    

积极展开工作推动重点领域公开

2019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广度、深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进一步提升,全年在大同市政府网站上发布部门动态357条,规章文件23条,财政预决算3条。重点公开文旅活动开展、全域旅游创建、广播电视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文旅融合及节假日期间旅游提示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

减186

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增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8

43498985.2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度结转需继续办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距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全局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形成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负责,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强力推动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推动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进一步加强大同市政府网站文化旅游版块建设,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化和旅游信息。二是进一步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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