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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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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8-02 16:11
标题: 关于废止《关于大同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同城管[2021]211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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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大同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同城管[2021]211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2 16:11 来源: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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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大同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供水供气行业主管部门,各供水、供气企业:

根据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集中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同发改改革发〔2023〕154号),经梳理我局2021年1月5日印发的《关于大同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同城管函〔2021〕211号),与国家、省最新文件精神不符,特予以废止。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大同市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同城管函[2021]2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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