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fgw00/2025-0005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6-23 09:47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文号: 同发改收费发〔2025〕137号
时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3 09:47 来源: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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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同发改收费发〔2025〕137号

各县(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直各部门,市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5〕149号)有关要求,加强涉企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

(一)分类分级管理。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管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各县(区)健全本区域内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二)统一规范要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按照统一的编制要求、清单格式和公开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取消或调整收费项目时,及时动态化更新目录清单内容,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省、市发改、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不定期抽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形成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

(三)清理存量违规收费政策。省、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在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开展抽查检查,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收费政策,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四)加强新出台政策措施合规审查。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对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涉企收费项目评估论证,出台新的涉企政策措施前,对照审查标准,对政策措施中涉企事项开展评估,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市市场监管局推动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和论证工作指引的实施,明确职责、依据、范围、标准、规则等。

三、强化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

(五)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通过专家解读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工信局充分发挥全市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减负部门,总结涉企收费长效监管的经验做法,汇编发布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开展多形式政策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创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结合企业办理中介服务等事项,向企业精准推送收费目录指引以及有关解读说明材料,及时解疑释惑。

四、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

(六)完善相关监测制度。市工信局严格落实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负担问卷调查,了解涉企收费问题和有关政策诉求。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价格监测与竞争执法系统,推进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发改部门探索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区域本领域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问题。

五、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七)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细化完善登记、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和要求,完善问题线索归集、共享、转办机制。

(八)完善问题线索处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对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依法予以曝光。市工信局配合做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对企业负担调查和第三方评估等反映的违规涉企收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依法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六、规范相关领域收费

(九)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市审批局按照省审批局的安排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实现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5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十)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市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十一)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市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项目,持续规范相关领域收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政府定价,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七、健全规章制度

(十二)健全相关收费监管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需要,加快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市发改委按照省发改委新修订的《山西省定价目录》,研究完善重点领域收费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等。市民政局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执行社会团队会费管理等制度。

八、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托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等有关工作机制,对国办函〔2025〕30号文件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涉企收费形势,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2025年7月10日前,向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目录清单建立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贯彻落实国办函〔2025〕30号文件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十五)注重舆论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涉企收费监管举措及成效、涉企收费治理、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市发展和改革委:王兴 0352-7787826

邮箱:dtsfgwsfk@163.com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陈永祥 0352-5924640

邮箱:dtsqqfd@163.com

市财政局:李秀娟 0352-5196298

邮箱:dtczzh@126.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志涛 0352-2831049

邮箱:dtscjjjk@163.com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同市财政局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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