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不能多开雌激素类药
诉求编码 D20231026001070
诉求标题 一医院不能多开雌激素类药
诉求内容 梁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患有更年期综合征,前往大同市一医院就医开雌性激素药,但是挂号后只能开1盒药,望落实不能多开药的问题。
诉求人 梁女士 处办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办回复 经调查,根据规定,符合如高血压、糖尿病、帕金森等十一种慢性病的最长可开具12周药量,其他疾病医院规定最长可开具4周药量,急诊一般开具3天药量,普通门诊一般开具7天药量,雌激素类用药不在慢性病处方范围。另外今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此类药物需由专科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方便门诊无此权限。
事件地点 平城区
留言时间 2023-10-26 10:25:40 回复时间 2023-11-01 1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