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码 | D202405290017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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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经营地址改变是否影响烟草证使用 | ||
诉求内容 | 陈女士来电反映:自己租的房屋有烟草证,因地理位置有调整被烟草局告知换位置烟草证就作废,望落实是否有此政策? | ||
诉求人 | 陈女士 | 处办单位 | 烟草专卖局 |
处办回复 |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 ||
事件地点 | 平城区 | ||
留言时间 | 2024-05-29 11:50:50 | 回复时间 | 2024-05-29 17:2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