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码 | D202412200034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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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未就业可否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 | ||
诉求内容 | 韩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参缴市级职工医保,自己妻子参缴居民医保,望落实妻子生育可否使用自己的生育保险。 | ||
诉求人 | 韩先生 | 处办单位 | 医疗保障局 |
处办回复 | 根据同医保发【2019】65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支付,超出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 ||
事件地点 | 平城区 | ||
留言时间 | 2024-12-20 20:15:26 | 回复时间 | 2024-12-23 13:2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