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码 | D202504020022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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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 电梯运行维护费及装修保证金收费标准 | ||
诉求内容 | 付女士来电反映:自己在大同市门户网站查看到,关于加强物业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文件,是发改委、住建局、市监局联合发的,其中有一条是电梯运行维护费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自己想落实电梯运行维护费是包含在物业费内,是否分开缴纳的,以及装修保证金有无收费标准。 | ||
诉求人 | 付女士 | 处办单位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处办回复 |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48号)第八款规定:“有电梯的住宅小区,可向住户在物业服务费外另收取电梯运行维护费,最高不超0.50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单独设帐,使用专用票据,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第十一款第一条规定:“1、业主进行房屋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约定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方式,但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2、装修完毕后,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两个月进行检查验收,没有造成物业公用补位、公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装修保证金应当在检查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业主。” 因此,电梯维护费运行维护费是不包含在物业费内,需分开交纳;装修保证金没有具体收费标准,但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装修完毕后,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物业服务企业在两个月进行检查验收,没有造成物业公用补位、公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装修保证金应当在检查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业主。 | ||
事件地点 | 平城区 | ||
留言时间 | 2025-04-02 16:33:23 | 回复时间 | 2025-04-07 10:2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