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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2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4
(五) 建设全流程智能监管系统 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供应点配送服
建设具备监督管理、企业运营服务、用户 务车辆和驾驶人员、配送人员的备案管理,指
网上交易、应急管控等功能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导企业建立健全配送服务标准。督促属地燃气
智能监管平台,同步推进钢瓶智能角阀、二维 管理部门做好标准站燃气工程的备案管理。
码和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实现瓶装液化石油 (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液化石油气
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 充装企业建立气瓶自动充装系统,规范充装流
程、可追溯动态监管。建设完善城镇燃气气瓶 程,同步推进气瓶智能角阀、二维码和充装秤
检验检测系统,对所有超期服役气瓶、未依法 联锁改造工作,实现气瓶数字身份证与充装枪
登记气瓶、黑气瓶统一强制回收并按规定程序 自控连锁;对充装标准站建设中纳入 《特种设
和流程进行去能化处置,确保气瓶流通安全。 备目录》 范围内的储罐、气瓶、压力管道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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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用户安检制度,送气工负责随瓶入户完成连 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对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气
接、调试、检测、安检、宣传工作,安检结果同 瓶全部纳入大同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
步上传智能监管平台,接受用户评价,确保用气 并将平台与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对接,实现
安全。强化行业实时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 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
预警防范能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究”的全过程、可追溯动态监管目标。
(六) 落实用户设施强制要求 (三)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企业申请,指导
根据 《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燃气管理条 相关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对其
例》《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和燃 相关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装备进行许可和管理。
气器具相关规定和标准,全市使用瓶装液化石 (四) 发改委、规划与自然资源、住建、消
油气的餐饮等非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 防、公安、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按照各自
警和自动切断装置,所有用户使用的燃气器具 职责,就企业新建改建充装标准站做好立项、
应当自带熄火保护装置。 规划、土地、设计、施工、消防、安全、工程
五、组织与实施 验收和证书核发、变更、注销等相关工作。
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发改、 (五) 属地政府: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督
商务、交通运输、规划与自然资源、住建、消 促相关部门对企业自主确定的新建、改扩建标
防、公安、行政审批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 准站的建设进行指导,开辟办理各类手续的绿
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相关企业自愿进行重组 色通道,按规定时序关闭非标准充装站。根据
合并、参股投资,购买土地新建、对现有或正在 本地实际,结合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设的充装站、供应点进行改建扩建。 在全省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的
六、任务分工 通知》(晋政办发电 〔2023〕 4 号) 的要求,确
(一) 城市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部 定标准供应点数量、规模,做好新建、改建标
门):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对现有瓶装液化石油 准供应点相关工作和审核备案。
气企业进行合并重组或引入相关企业,根据国 (六) 实施企业:制定科学合理、有效可行
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指导相关企业做好标 的重组合并、参股投资的方案,自筹资金,购
准站的建设,督促企业建立用户服务信息系统 买土地新建或按规定对现有或正在建设的充装
和瓶装液化石油气智能监管平台。指导协调属 站进行改扩建;妥善处置现有企业资产和人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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