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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2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4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同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同政办规〔2024〕1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
            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ն๝൧ದ૶ᆟک܄Б





               大同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大同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同市地下空间开发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下空间,是指城市

            用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资源                              开发边界内地表以下的可开发建设的空间,包括
            集约节约,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中华                              单建式地下空间和结建式地下空间。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本办法所称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                             建设的地下空间。对于开发利用地表为城市道
            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类型下方的地下空

            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间,视为单建式地下空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                                   本办法所称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结合地表建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对于因连接出入口等

            制定本办法。                                             原因,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水平投影范围超出地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地                           表建设用地范围的部分,视为结建式地下空间。

            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第四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应当遵循
                 国防建设、人民防空、文物保护、矿产资源                           规划引领、公共优先、分层利用、共享互连、安
            等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可控、绿色环保的原则。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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