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2025第5期-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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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5025··55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造成的损失,由修建、种植或者设置该障碍物                                    机场管理机构发现机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
            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内施工机械类的临时障碍物超出过渡面、起飞
                 第十五条        大同机场进近灯光场地保护区                     爬升面和进近面时有权予以制止。

            范围内,除导航所必需的设施外,不应有突出                                    对于施工时间较为短暂的情形,可以协调
            于进近灯光芯高度以上的物体,不应存在遮挡                               机场采取航班间隙或者航后施工等措施,最大

            驾驶员观察进近灯光视线的物体。                                    限度减小对机场运行和飞行安全的影响。在机
                 第十六条        针对大同机场周围地区可能妨                     场航班保障期间因建设需要拟设置临时的施工
            碍 或 混 淆 飞 行 员 的 非 航 空 地 面 灯 和 其 他 设 施              机械时,由机场评估其对飞行安全和机场运行

            (如路灯、广告屏等),由机场协调产权单位进                              安全的影响,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建设单位设置
            行 熄 灭 、 遮 蔽 或 改 装 , 如 产 权 单 位 不 配 合 开              障碍灯或机场临时调整飞行程序及运行最低标

            展,机场应向其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所在地                               准等有关安全管控措施后方可设置。机场临时
            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处理。机场内及其周围地区                               调整飞行程序及运行最低标准,需经民航华北
            设置激光发射器、探照灯时,不得影响航空器                               地区管理局批准。在安全管控措施生效前,机

            正常起降。                                              场负责发布航行通告。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
                 第十七条        在大同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                     应当及时拆除临时的施工机械并通报机场。
            内的新增物体或者原有物体的扩展,应当符合                                    大同机场邻近区域范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净空障碍                             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配合机场根据
            物遮蔽原则应用指南》 等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                             机场周边净空环境、机场运行条件等因素综合研
                             在大同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
                 第十八条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究确定,并根据机场运行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
            外的新增物体或者原有物体的扩展,不得对航                                    第 二 十 三 条      大 同 机 场 加 强 与 发 展 和 改
            空器运行造成限制或者影响。                                      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等部门

                 第十九条        在大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                     联系,定期收集净空保护区域内高大建 (构)
            置 22 万伏 (含) 以上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                          筑物的信息,复核其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障碍                                    第二十四条         大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项

            灯或者标志,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机场所在                               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当配合接受机场净空
            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场                               巡查工作,提供书面材料验证净空符合性。

            管理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取得书面净空审核意见的建
                 第二十条        在大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                     设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大同机场参与。建设单
            障 碍 物 、 超 高 物 体 和 其 他 影 响 飞 行 安 全 的 物              位 提 交 验 收 申 请 , 重 点 管 控 项 目 需 附 自 查 报

            体,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 《民用机场飞行                              告;有障碍灯安装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向大同
            区技术标准》 的规定设置障碍灯和标志并保持                              机场提供航空障碍灯安全技术档案,配合大同
            正常状态。                                              机场对障碍灯安装符合性进行核验。

                 第二十一条         大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                         第二十六条         大同机场应采取措施防治鸟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害及动物侵入,对进入机场围界以内的鸟禽、
            执行。                                                牲畜等野生动物,大同机场可以采取驱赶、猎

                 第二十二条         市、县 (区) 住建部门应当                  捕、击毙等措施予以清除,确保飞行安全。
            配合大同机场建立机场临近区域内对施工机械                                    大同机场周边设置鸟类禁养禁飞区,大同

            类临时障碍物的管控机制。                                       机场围界外 8 公里范围内禁止放养、放飞鸟类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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