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2025第5期-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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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5025··55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                                                          ·市政府令·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
            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或                             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者由其确定管理责任人。                                            (一)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        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                         (二) 具备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
            下列义务:                                              输车辆具备机动车辆行驶证;

                (一) 设置装修垃圾暂存设施、场所,并采                               (三) 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
            取措施保持暂存设施、场所整洁;                                    密闭苫盖装置,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行驶及装
                (二) 明确装修垃圾投放时间、方式、监督                           卸记录仪;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投诉等事项;                                                 (四)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与企业经营规
                (三) 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对不听劝                           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阻的,及时报告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                                 (五) 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
            道办事处;                                              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 及时将装修垃圾清运至合法处理场                                (六)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等 规 定 的 其 他

            所,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装修垃圾;                               条件。
            不得将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
            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 做好装修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装修垃                               (一) 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圾的产生量、清运时间、清运量、运输单位、                               和道路通行证;
            最终去向等信息;                                               (二) 车辆开启卫星定位等装置设备,并保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持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                         (三) 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运输,运输过

            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                               程中车辆保持密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
            置 的 或 者 由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道 办 事 处                垃圾;
            指定的暂存设施、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                                   (四) 不得超限超载,不得车轮带泥、车体

            要求:                                                挂泥上路行驶;
                (一) 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                               (五) 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

            得混同;                                               物混装混运;
                (二) 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                                     (六) 不得在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以外
                (三) 装修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另行投放至危                           倾倒建筑垃圾;

            险废物收集容器。                                               (七) 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如实记
                 鼓励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对可资源化                            录 产 生 单 位 、 产 生 地 点 、 建 筑 垃 圾 种 类 与 数
            利用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装修垃圾管理                               量、运输车辆号牌、运输时间、行驶路线、处

            责任人应当予以引导。                                         置场所等事项;
                                                                   (八) 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三章      运输管理

                                                                             第四章      利用和处置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
            垃圾前,应当向建筑垃圾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可以直接利用的,

            管理部门申请核定运输时间、路线。                                   应当直接利用;不能直接利用的,应当进行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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