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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 《大同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的通知
同政办发 〔2021〕 33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 其他组织以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传
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切实维护经 真等方式,对本市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举
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 《防范和处置非 报,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
法 集 资 条 例》(国 务 院 令 第 737 号)、 国 务 院 第四条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嫌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 非法集资线索:
见》(国发 〔2015〕 59 号) 和 《山西省处置非法 通过 12345 政府热线进行电话举报,举报
集资领导组关于印发山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 受理单位为市政府信息化中心;
办 法 (试 行) 的 通 知》(晋 处 非 发 〔2016〕 5 通 过 网 上 信 访 平 台 举 报 , 举 报 网 址 为 :
号) 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www.dt.gov.cn/dtzww/wsxf/xfzt.shtml,举报受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 理单位为市信访局;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 通过信访大厅来访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
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 位为市信访局;
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受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自然人、法人和 理单位为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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