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47/2019-00019
信息分类: 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3-29 11:32
标题: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1:32 来源: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8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管理工作报告;2、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3、大同市住房公积金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及增值收益计划建议和2017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4、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议案;5、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10个科室,11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27人,其中,在编105人,非在编2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208家,实缴单位3,441家,净增单位126家;新开户职工1.72万人,实缴职工29.45万人,净增职工0.43万人;缴存额33.44亿元,同比下降6.36%。2018年末,缴存总额273.63亿元,同比增长13.92%;缴存余额82.13亿元,同比增长19.5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本年委托银行没有增加减少。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9.99亿元,同比增长28.73%;占当年缴存额的59.79%,比上年增长16.3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91.5亿元,同比增长11.65%。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5万笔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27%、73.5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万笔19.45亿元,同煤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55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15亿元。其中,市中心4.56亿元,同煤分中心0.59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9万笔87.73亿元,贷款余额6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59%、39.87%、41.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2%,比上年增加12.8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本年委托银行没有增加减少。

(四)购买国债:2018年,中心没有购买国债,2018年末,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29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56亿元,1年以上定期7.9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7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2%,比上年增加12.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3,124.6万元,同比增长16.7%。其中,市中心17,842.72万元,同煤分中心5,281.88万元;存款利息4,853.1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271.4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2,460.17万元,同比增长28.91%。其中,市中心9,495.1万元,同煤分中心2,965.07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1,388.7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69.55万元,其他1.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0,664.43万元,同比增长5.08%。其中,市中心8,347.62万元,同煤分中心2,316.81万元;增值收益率1.42%,比上年减少0.2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36.12万元,年末未分配增值收益8,628.3万元,累计未分配增值收益9,125.04万元。

2018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38.2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6,838.24万元,同煤分中心上缴(大同市财政局)1,400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116.8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322.5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9,322.5万元,分中心提取14,0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989.32万元,同比下降20.52%。其中,人员经费727.61万元,公用经费66.99万元,专项经费1,194.72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896.7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62.5万元、39.49万元、1,194.72万元;同煤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2.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分别为65.11万元、27.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63.47万元,逾期率1.28‰。其中,市中心1.56‰,同煤分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036.12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116.8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0.6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62%、-1.44%和-6.3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74%,国有企业占11.22%,城镇集体企业占0.64%,外商投资企业占0.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0%,其他占10.0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51%,国有企业占49.98%,城镇集体企业占0.79%,外商投资企业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9%,其他占6.97%;中、低收入占92.13%,高收入占7.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57%,国有企业占47.62%,城镇集体企业占0.24%,外商投资企业占1.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6%,其他占13.06%;中、低收入占98.17%,高收入占1.83%。

(二)提取业务:2018年,7.1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9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9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5.79%,租赁住房占26.69%,其他占0.8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0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4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39%,其他占1.0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6.16%,高收入占13.8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8.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5.72%,比上年增加1.0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2,412.4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5%,90-144(含)平方米占87%,144平方米以上占8.05%。购买新房占96.03%,购买二手房占2.1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93%,其他占0.8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3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6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97%,30岁-40岁(含)占38.21%,40岁-50岁(含)占21.32%,50岁以上占6.5%;首次申请贷款占98.26%,二次申请贷款占1.74%;中、低收入占45.17%,高收入占54.83%。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713笔68,188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1,270.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7,612.58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4.54%,比上年增加50.7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18年,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原单位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晋建金字〔2017〕278号)精神和《2018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要求,中心顺利完成同煤集团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接收工作。接收后的同煤公积金管理机构名称为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煤集团分中心,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积金管理机构名称为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管理部。

同煤集团分中心和开发区管理部的正式接收,标志着全市住房公积金步入“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按照山西省统计信息网发布的《2017年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061元》中指出,大同市2017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097元,大同市月平均工资据此核定为4,841.41元。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据此核定大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4,524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1,400元。

2、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规范缴存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我市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全年共完成受理13家企业的缓缴申请。

3、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低5%。

4、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即可提取。每年每户最高提取额度从15,000元提高到20,000元。

5、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内(含5年)执行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执行利率为3.25%。

6、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

2018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80万调整到100万元,贷款年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7、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停止受理已付清全款的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已完成交易过户的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房屋装修个人贷款和已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停止受理自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8、规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应在交易过程中由买卖双方提出贷款申请并由中心核准额度,在交易双方完成产权变更和不动产抵押后,再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或通过资金托管账户支付给出售人。

9、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需按住房消费行为的种类支付给相应的银行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账户、二手房监管账户或房屋出售人账户、商转公贷款银行账户、拆迁安置房购房人银行账户)。除拆迁安置房贷款外,申请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不再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

10、调整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拆迁安置房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交拆迁购房款金额确定,不再累加装修预算部分。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市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网缴体验室,免费为缴存单位提供网厅业务培训、网上缴存疑难问题解决等服务;增设医药箱、雨伞、针线包等便民物品;为方便群众办事,市中心协调附近单位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停车难”的问题。

2.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审批要件。中心以推动各类业务清单标准化为突破口,优化业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持续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凡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规范清理。先后取消审批环节10个,取消审批要件18个。

3.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中心建立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除部分需要纸质与电子化存储并行的材料外,业务档案全部实行数字化管理。

4.强化热线及业务短信服务功能。全年通过12329热线全年共接听市民咨询、投诉、建议等电话15,204个,回复群众满意率为99%。共发送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办理短信、公积金贷款还款提醒短信、资金到账短信等计105万条。

5.创新业务发展方式,实现共享模式。中心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中心与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时,将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大同管理部纳入协议范围,共享开发企业阶段性保证,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6.完善贷款还款业务服务方式。完善贷款系统自动划扣“冲还贷”功能,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实现了线上自助办理,线下秒还自动划扣。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信息数据管理体系更加规范。中心大力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手段,推行“互联网+”业务模式,多措并举,提升效能,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8大渠道(网厅、微信、手机APP、微博、12329语音热线、短信、网站、自助终端)建设,以“优秀”等次通过住建部、省住建厅专家组验收。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强信息数据的完善,信息数据管理体系更加规范,在基础数据的采集、业务办理流程、资金结算效率、资金安全管理和对外服务水平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2.强化“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中心通过与产权部门数据信息共享,采用腾讯慧眼个人身份刷脸认证技术和短信验证码双重验证技术,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65项业务实现了“零资料、零审批、零跑腿”网上一次办结,17项业务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线下办结,全程网办业务占比超过50%,初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8年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山西省总工会评为“五一”劳动模范单位。

2018年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被中共大同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8年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浑源县管理部被评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2018年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灵县管理部主任孙中一同志被评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2018年大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技术信息科科长王俊飞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