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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7·8/202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推进,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
                (二) 加强队伍建设                                     要内容。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
                 各县 (区) 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                         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

            管部门,要严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思想不
            公开条例》 规定,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                              重视、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彻底

            构,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                              等懒政怠政行为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需
            培训力度,把条例纳入基层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                              要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 1次集中学习培训。

                (三) 加强监督检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                                                      2020 年 7 月 22 日

            标责任考核,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此件公开发布)






                    26 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导责任分工表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市发改委

                 2                       义务教育领域                                         市教育局
                 3                       户籍管理领域                                         市公安局
                 4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市民政局
                 5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市司法局
                 6                      财政预决算领域                                         市财政局
                 7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市人社局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8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
                 9                       环境保护领域                                       市生态环境局
                10            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市住建局
                11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市城市管理局
                12                       涉农补贴领域                                       市农业农村局
                13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市文旅局
                14                       医疗卫生领域                                         市卫健委

                15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市应急管理局
                16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17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8                          扶贫领域                                        市扶贫办
                19                        税收管理领域                                         市税务局

                 备注:26 个试点领域中涉及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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