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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02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文件·
大 同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 《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
监管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同政发 〔2020〕 52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8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政府 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政府管理重心
职能转变,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 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发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监管方
的实施意见》(晋政发 〔2020〕 9 号) 精神,结 式,落实监管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快构建
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
一、总体要求 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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