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2020年第7•8期
P. 41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7·8/202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屋性质等为由拒绝执行。到 2020 年,相关部 22.整合闲置资源增加设施供给。探索将闲
门 要 进 一 步 简 化 办 事 程 序 , 公 开 办 理 流 程 , 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用于开展社区
广 泛 宣 传 养 老 服 务 相 关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对 于 老年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
养 老 机 构 办 事 事 项 , 提 倡 网 上 、 上 门 服 务 办 教育等服务。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将闲置设施整
理,优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营商环境。(市 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整合改造
民 政 局 、 市 财 政 局 、 大 同 税 务 局 及 相 关 部 门 中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依法加快办理登记手续。推进国有企业所属培
20.强化养老服务场所土地供给。严格贯彻 训中心和疗养机构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加快资
执行国家有关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用地政策。 源整合、集中运营,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市住
市、县按照本级职责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 建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划布点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划,并制定年度划拔计划。举办非营利性养老 23.完善养老服务能力评估制度。不断完善
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高龄
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鼓励县区 老 人 津 贴 制 度 , 逐 步 提 高 补 贴 标 准 。 到 2020
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探 年,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
索 研 究 利 用 农 民 宅 基 地 用 房 发 展 养 老 服 务 设 买服务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评
施。要严防擅自改变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 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将 养 老 服 务 设 施 用 于 开 发 房 地 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依据。(市民政
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民政 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1.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新建小区 七、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要按照国家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24.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落实养老服
相 关 部 门 抓 紧 制 定 与 住 宅 同 步 规 划 、 同 步 建 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切实强化决策、执
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实施办法,并明确 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加强养老服
民政部门参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职责。开发 务领域政策指引,到 2020 年底,公布本行政区
建设单位无偿将配建的养老用房不动产产权移 域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或投资指南,全
交 县 区 民 政 部 门 , 并 配 合 办 理 不 动 产 登 记 手 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
续。已建小区未建或不达标的,由县级人民政 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
府加强统筹协调,对增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 供养老服务。(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
规划,提出三年建设项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 负责)
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 25.推动京津晋养老服务合作。加强京津晋
施 不 低 于 30% 的 用 房 用 于 养 老 服 务 。 到 2022 在养老服务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
年,力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实 的合作。支持京津服务提供者在大同按规定以
现 100%。(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同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 享受当地民办养老机构待遇。加强京津晋三地
负责) 养老服务人才交流互访和培训。推进京津老年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