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2023年第1期-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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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1/2023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一) 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火灾事故调查处                           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理工作产生重大疏漏的;                                        接经济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 3
                (二) 包庇、袒护负有火灾事故责任的人员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以上 50 人以下

            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
                (三) 不遵守调查工作纪律,擅自泄露工作                           济损失的火灾;

            秘密的;                                                   (二) 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
                (四) 违反廉洁纪律,影响调查处理工作的。                          下”不含本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

                 第二十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施行,有效期 2 年。
                (一) 一般火灾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同政办发 〔2022〕 51 号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

            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
            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 〔2022〕 75 号) 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实

            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 《清单》) 已编制完成,将依法依规实施的行政许
            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区县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并公布本辖区县级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包含县本级和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但不得超出 《清
            单》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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