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2023年第1期-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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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 特 大 疾 病 医 疗 保 障 网 , 构 建 政 府 主 导 、 多 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
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由医疗救
二、统筹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助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原则
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严格执行基 上应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规定。
本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政策范围内
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完善大病保险对低保 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除国家
对 象 、 特 困 人 员 (含 孤 儿 和 事 实 无 人 抚 养 儿 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或用变通的方
童,下同) 和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的倾斜 法擅自扩大医疗救助费用保障范围。
支付政策,发挥补充保障作用;强化医疗救助 (三) 确 保 困 难 群 众 应 保 尽 保 。 强 化 市 、
托 底 保 障 功 能 , 按 照 “ 先 保 险 后 救 助 ” 的 原 县、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工
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 作责任,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和交
费 用 负 担 仍 然 较 重 的 救 助 对 象 按 规 定 实 施 救 换机制,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地落实。困难群
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完善医疗保 众依法参加基本医保,按规定享有三重制度保
障帮扶措施,推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 障权益。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
三、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类资助。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
(一) 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公 个人缴费标准 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低于
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 280 元按 280 元资助)。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
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 身 份 属 性 的 按 就 高 不 就 低 的 原 则 享 受 参 保 资
1、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 助,不得重复资助。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
员。按规定给予救助。 变化,灵活调整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方式,确保
2、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不符合低保、特 及时参保、应保尽保。
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 (四) 合理确定住院救助水平。救助对象在
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
难的大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因病 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
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按照省民政厅、省医疗 险报销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政策范围
保障局等制定的标准执行。 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可按比例
3、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 给予救助。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
范围的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按照我 年度救助起付标准 (以下简称起付标准) 和救助
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 比例。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特
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救助。 困人员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低保对象按 70%的
4、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照上述救助对象 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6 万元。
类别给予相应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
(二) 明确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坚持保基 可支配收入的 10%,按 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
本,妥善解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需 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4 万元。因病致贫重病
求。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 患者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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