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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 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量的影响,提出对水环境影响的减排措施。 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
责任单位: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 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务、住建、城
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入河排污
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口溯源排查和规范整治,工信、公安等部门按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 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相关
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开展入河排污口
(九) 严格审核。按照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 设置审核等措施,依法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
主体责任的原则,除属国家设置审核权限的入 体 自 行 监 测 、 信 息 公 开 等 要 求 。 按 照 “ 双 随
河排污口外,市内其余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均 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
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对可能影响防洪、 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
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 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开展水质
审核,应当同步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 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
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生态环境局应统 监测频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排
筹考虑辖区水环境容量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查出的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纳
等管理要求,从严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 入管理,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
作,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 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探索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
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 式。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
改设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应加强化工类等工 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
业企业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动厂区初期雨水 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
收集处理不外排,推进化工园区废水循环利用 排水防涝安全。
实现零排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依法向 责任单位: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
社会公开排污口设置审核、备案信息。 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 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 (十一) 严格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要根据市生态环
(十) 加强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有关 境局要求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
部门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治工作的监督指 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或
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要重点查处在排 不按规定排污的,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予
查整治工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弄虚作假、 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入河排污口,借
敷衍应付等行为。不断健全完善入河排污口监 雨天偷排偷倒等逃避监督管理的,溯源确定责
测体系,定期通报入河排污口超标排放情况。 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入河排污口责任
各县 (区) 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和市 主体单位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借
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入河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 道排污等情况的,应立即向属地市生态环境局
及 部 门 职 责 等 , 落 实 入 河 排 污 口 监 督 管 理 责 派驻分局 (或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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