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百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比例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4-17 09:51 来源:大同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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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比例是多少?

  答:省内就医职工和居民待遇: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

  跨省就医职工和居民待遇: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
  1、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对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城镇职工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省内一类为80%(三甲医院),二类为85%,三类为90%;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省内一类为60%(三甲医院),二类省、市级为70%,二类县级为75%,三类为8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转诊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70%(三甲医院),二类75%,三类80%;城镇职工跨省异地急诊抢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执行原待遇政策,支付比例为8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55%,二类省、市级60%,二类县级65%,三类75%。
  2、对跨统筹区(省内)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此类人员无需备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65%(三甲医院),二类70%,三类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45%(三甲医院),二类省、市级55%,二类县级60%,三类70%;跨统筹区(省外)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自行外出的就医人员(此类人员无需备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60%(三甲医院),二类65%,三类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40%(三甲医院),二类省、市级50%,二类县级55%,三类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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