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9/2026-00044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6-07-27 08:33
标题: 大同市文物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文物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7 08:3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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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文物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清理文件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74号),我局决定对适用期已过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特此通知。

大同市文物局


大同市文物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1.大同市文物局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2020年05月12日发布

2.大同市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     同文物字〔2021〕160号

3.大同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同文物字〔20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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