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39/2026-00044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6-07-27 08:33
标题:
大同市文物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文物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7 08:33
来源:办公室
各县(区)文物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清理文件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74号),我局决定对适用期已过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特此通知。
大同市文物局
大同市文物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1.大同市文物局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2020年05月12日发布
2.大同市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 同文物字〔2021〕160号
3.大同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同文物字〔20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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